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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資訊

☆ 身後事溫馨小叮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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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後事溫馨小叮嚀 ☆
類別 項目 應備證件 辦理單位
喪葬補助喪葬津貼1. 喪葬津貼申請書
2. 死亡證明書正本
3. 申請人與死亡者之關係證明文件(民法配偶、直系血親、同戶籍配偶、直系血親或受扶養者)
※申請期限為死亡日起30日內
請洽臺中市中生會補償管理課 (04) 2233-4145
公立殯儀館使用殯葬優惠減免檢附申請表及死亡證明書或死亡除戶戶口名簿影本,適用第10條及第11條條文規定身份者請洽臺中市中生會補償管理課 (04) 2233-4145 
環保葬樹葬1. 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書正本
2. 骨灰罐(或骨灰罈)
3. 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
4. 樹葬申請書
5. 由骨灰塔遷葬者應檢附原安置證明文件
6. 於塔位七日內完成清塔手續
請洽臺中市中生會補償管理課 (04) 2233-4145
海葬同上同上 
保險給付健保退保1. 死亡證明書或戶口名簿
2. 代理人身份證、印章、申報書
◎第5、6類被保人向戶籍地區公所
◎其他類別向健保署辦理。死亡者健保卡遺失者應提出健保遺失證明
壽險死亡給付、喪葬津貼、醫療終止1. 故亡死亡等情申請書及付款收據
2. 被保人死亡證明書或戶口名簿死亡註記影本、領取人身份證明文件(與受益人關係證明)
3. 保險契約影本
4. 保險費最後繳交收據影本
5. 領取人印章及存摺封面影本
請向所屬投保單位(公司、職業工會)或投保公司申請。配偶死亡女可向原投保單位申請配偶死亡給付及喪葬津貼 
農(漁)保死亡給付、喪葬津貼1. 死亡證明書、被保人死亡除戶戶口名簿或死亡註記影本
2. 繼承人及戶長戶口名簿影本、身份證、印章、領取存摺影本
請洽所屬農(漁)會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1. 死亡證明書、被保人死亡除戶戶口名簿或死亡註記影本
2. 戶政機關核發死亡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口名簿)
3. 繼承人身份證、印章、戶籍謄本、無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4. 支領對象資格證明
5.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請洽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或郵寄至台北市仁愛路一段4號42號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 (02) 2396-1266 #6022 
生活補助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1.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口名簿或相關醫療證明(死亡事實發生3個月內)
2. 亡者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戶籍資料文件(含亡者戶籍謄本、申請人與亡者有親屬關係之戶口名簿)
4.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5. 喪葬費用相關證明文件
6. 具直系血親未同戶者需檢附切結書
7. 無直系血親由居喪者檢附鄰里證明
8. 存摺封面影本
9. 臺中市死亡者補助應檢附: (1) 死亡戶口名簿影本 (2) 死亡戶口名簿全戶人口名簿影本
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臺中市急難救助1.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口名簿影本
2.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3.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4. 急難事由說明(醫療、車禍、火災等)
5. 佐證資料影本(診斷書、通知單)※事件發生3個月內提出申請
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財產財產所得資料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申請人或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3.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請洽戶籍地國稅局所
 查詢金融遺產1. 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身分證、印章
2.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正本
3. 被繼承人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4. 法定繼承人名冊(分別道及順序繼承者)
5. 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請洽戶籍地國稅局所
 申報遺產稅1. 遺產稅申報書
2. 被繼承人除戶戶口名簿(或死亡日當之戶口名簿)
3. 戶籍謄本
4. 繼承人身分證、印章、戶籍謄本、無行或郵局帳戶影本
5. 支領對象資格證明
6.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請洽戶籍地國稅局所
財產不動產過戶登記1. 登記申請書及登記費用
2.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3. 繼承系統表
4. 繼承人及被繼承人戶籍資料
5. 全體繼承人同意書
6. 法院核發遺囑或指定繼承證明書
請洽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山地原住民地政事務所或平面公所
 無欠稅證明1. 遺產稅申報書副本(具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章)
2. 地政機關收件收據影本
3. 財產稅繳清證明或無欠稅證明書
4. 繼承人身份證明、印章
請洽戶籍地所屬地方稅務局
 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登記(房屋無保存登記者)1. 遺產稅申報書副本(如無者死亡日之戶口名簿影本)
2. 戶政機關核發之繼承權限證明文件
3. 全體繼承人同意書
4. 身分證、印章
5. 死亡證明書
6. 繼承人名冊及稅籍登記書
請洽不動產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財產汽機車權屬承辦1. 行車執照
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明(有效期限30日以上)
3. 車輛原始單(健保卡)
4. 繼承人身分證明、印章
5.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請洽當地所屬監理所、站04-23411003#1000(臺中區監理站)
法律繼承法律繼承程序1. 被繼承人除戶戶口名簿或死亡證明書
2. 繼承人身份證、印章、戶籍謄本
3. 親屬關係證明
4. 所有繼承人之戶籍資料與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5. 繼承人身分證明及財產繼承明細
請洽臺灣臺中地方法院(04)222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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